
职业移民,通过工作关系而移民美国。具体分为五类:EB-1、EB-2、EB-3、EB-4和EB-5。EB-1分为三类:特殊技能人才移民(主要在科学、艺术、教育、商业、体育领域);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移民;跨国公司主管和经理移民。EB-2主要对高学历专业人士和在艺术、科学、商业领域具有杰出技能人士的移民种类。EB-3主要对专业人士、技术工人或其他非技术工人的移民种类。EB-4是特殊职业移民,包括宗教人士、美国境外使领馆员工、国际组织退休人士等。EB-5是投资移民,对向美国投资100万或50万美金并为美国创造至少10个工作机会的商业投资人士的移民签证。
庇护/难民移民,指因种族、宗教、国籍、特殊社会组织或政治立场曾受到迫害或惧怕将受到迫害的人士,在批准庇护/难民身份后一年内,可以申请美国移民。
特殊种类移民,指满足法律规定的特殊条件的移民种类,包括:美国公民在亚洲五国的子女、出生在加拿大的美国印第安人、美国军队服役人员、古巴国民、绿卡抽签项目、海地难民、亚洲三国假释调整法案、举报人、前俄罗斯假释入境人士、合法移民家庭平衡法案、外交使节子女、登记移民、外交人士、特殊未成年人、刑事受害人、人口贩卖受害人。
综上,以上四大类别下的各分类移民方式,只要满足其中一种分类条件,就可以申请移民。限于篇幅,本专栏将在今后的文章向大家详细介绍我们经常用到的分类类别,如亲属移民分类、职业移民分类、庇护/难民等。